新华社福州12月4日电(记者李慧颖)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台港澳办获悉,“26条措施”已有19条在福建形成实践基础和具体案例,在台企帮扶、台胞生活便利、货品通关等方面都取得实效,全省已有超过200户台胞家庭申请公租房并入住。
“26条措施”中的第18条提出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在购房资格方面可享同等待遇,目前福建全省各地市均已落实,今年已有762人次台胞在闽购买商品房,203户台胞家庭申请公租房并入住。台胞职称评定方面,福建引进的台湾全职教师聘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者占比超过一半。
在台商台胞子女就学方面,在闽高中就读的台胞子女,可参加福建省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入学考试;同时面向台生扩大招生,目前已有13所高校具备招收台湾学生资格,累计招收台湾学生6750人。2018年以来,已向383名在闽高校就读的优秀台生颁发奖学金。
在帮扶台企方面,第1条提出的台企可参与建设“四个中心”,福建已在六和机械、东南汽车等台企设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东南汽车、建霖等台企设立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第6条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台资新型金融组织,福建已在龙岩市设立龙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对于第7条提出的支持台企增加投资,福建省今年已给予台企合计2100万元人民币的增资奖励。此外,福建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已为台企累计提供近百亿美元出口业务风险保障。
在货品通关与行业标准方面,第11条提出台湾商品采取快速验放模式,福建目前已有15家台湾食品生产企业取得“源头管理、口岸验放”实施资质,通过该模式累计入境货物超过1.4万吨。
福建省台港澳办副主任钟志刚表示,“26条措施”出台正当其时,是对“31条措施”实施的新拓展、新带动,福建省将贯彻落实“26条措施”当作重要任务加以推动。
(责编:李婷(实习生)、杨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