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体函〔2018〕177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广东省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实施办法》关于定期举办学生军事训练营的要求,检验我省学生军事训练成果,省教育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定于10月下旬举办2018年广东省学生军事训练营(以下简称“军事训练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军事训练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坚持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相结合,实地见学与训练体验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军训综合育人功能,加强国家安全和国防形势教育,全面激发学生献身国防、报效国家热情,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22日至26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
三、活动内容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军事理论教学。组织以习近平强军思想、我国国防安全、南海安全形势等为重点的军事理论专题教学。
(二)军事技能训练。组织以轻武器实弹射击、行军拉练、识图用图、电磁频谱管控、核生化防护等为重点的军事技能训练。
(三)实地见学。组织赴驻粤部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见学。
(四)军营文化活动。组织开展主题班会,教唱军营歌曲,观看军事题材影视片和教育片。
四、参加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选拔学生参加本届训练营。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各2名同志(男女各1人),各军分区(警备区)1名主管学生军训工作参谋带队。
各地级以上市各2所高中阶段学校及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选拔已接受过军事训练的在校学生参加,每校4人(男女生各半),重点向学生干部倾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参加单位要把军事训练营作为检验学生军事训练成果、增强学生国防观念、推进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圆满顺利。
(二)广州警备区负责组织军事训练营相关保障工作。
(三)各参加单位要切实把学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实弹射击、人员输送、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各参加单位应事前征得学生家长书面同意后,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请各参加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以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gdxxgfjy@163.com。
(五)请各单位于10月21日16时前到广州市番禺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北路131号)报到。需要接站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抵达广州的车次、班次发至gdxxgfjy@163.com。
(六)本届军事训练营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各单位自理。
军事训练营实施方案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省教育厅联系人:黄嘉骏,电话:020-37628026。
附件:2018年广东省学生军事训练营报名表 附件.xls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2018年9月25日